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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高管骗贷千万移民海外 回国开公司落入法网

发表于2006-01-04
公司高管马建军在国内骗贷千万后移民加拿大,改名为马蓝伯(LAM鄄BERTMA),之后回国开公司落入法网。昨天,他因诈骗罪被市一中院判处无期徒刑。 

昨天上午9点30分,43岁的马蓝伯被带进法庭听判。马蓝伯于1998年3月移民加拿大前的名字是马建军,兼任北京青年实业集团公司副总裁和北京青年工贸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全家移民后,马蓝伯在加拿大经营了一家服装公司。 

检方指控,1993年5月至9月,马蓝伯以北京青联服装服饰有限公司购置原材料为名,使用伪造的“北京青年旅行社”公章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谎称旅行社为服装公司担保贷款,从中国工商 
 
银行朝阳支行,骗取外汇贷款7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01万元)。除用于支付贷款利息的2万多美元外,剩下的钱全被马蓝伯私吞。1995年3月,马蓝伯又用同样手段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信托投资公司骗取贷款800万元。马蓝伯用这笔贷款中的593万余元偿还了前一次的贷款,又将其中133万余元用于公司经营,其余钱款则全被马蓝伯占为己有。 

1999年案发后,已移民海外的马蓝伯在上海注册了一家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去年5月,马蓝伯在上海浦东机场被抓获。 

马蓝伯并不认罪,辩称当时所在公司的老总苏某清楚公司贷款一事。他出国并不是潜逃,而是去国外开办公司。但其辩解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未被采纳。 

法院审理认为,由于马蓝伯的犯罪行为发生在现行刑法颁布实施之前,法院依刑法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1979年刑法,以诈骗罪判处马蓝伯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发表于2006-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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